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香港民主派47人初選案審訊第廿一周


《獨媒》 | 2023.07.09

何啟明稱簽「墨落」仍可選是否否決財案 劉偉聰從不知初選綑綁當選後行為

【獨媒報導】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,16人否認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」罪,進入審訊第廿一周,參選九龍西的前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及劉偉聰均作供完畢,同參選九西的黃碧雲則不作供。

其中何啟明表明支持並簽署「墨落無悔」聲明,認為聲明中「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」是指「一系列權力」,不限於否決財案,簽署者有選擇空間;而他本人無意無差別否決預算案。

何又解釋選舉單張和論壇上「反抗極權」、「打倒共產黨」等,強調無意推翻政府,但信鄧小平說「共產黨是罵不倒的」。對於黨友施德來論壇提否決預算案,他指不代表民協立場,無澄清因「冇諗過會咁大鑊」。

劉偉聰則表示他只曾出席首次九西會議,從不知初選要綑綁當選後行為。而他無簽署也無授權人簽署「墨落無悔」,不解名字為何出現於聲明上,他不認同亦沒提倡五大訴求。劉亦指自己不用WhatsApp,無收過組織者訊息,一度遭官質疑方便開脫。

此外,兩人均表示無收過九西協調機制文件,無看過戴耀廷文章,理解計劃目標只是爭取立會過半。而何啟明接受盤問期間,法官陳慶偉一度表示法庭對政治無興趣,着控方毋須深究政治。

image01 ▲ 劉偉聰(左)、何啟明(右)

何啟明稱「墨落無悔」可選是否否決財案、支持聲明但無意無差別否決

本周兩名參選九西的不認罪被告均完成作供,而黃碧雲則選擇不作供,意味該區案情完結。前民協副主席兼前深水埗區議員何啟明先作供,他2015年成為民協黨員並當選區議員,2016年成為副主席,形容民協是溫和民主的民生派政黨。

控方對何啟明最主要的指控,是他曾簽署「墨落無悔」聲明,及其選舉單張和論壇有提及「打倒共產黨」、「反暴政」等字眼。何本周表示,民協讓候選人自行決定是否簽署「墨落」,他看過聲明內容後支持並簽署。

何解釋,理解聲明提及的「共識」指辦初選、辦選舉論壇、以靈童制為替補機制、議席數目4點,並非否決預算案;而「我會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」指「一系列權力」,如調動議程、修訂議案等,不限於否決預算案,簽署者有空間選擇是否用。何又指所有參選人當時「最大公因數」為用權迫特首回應五大訴求,但就否決財案有立場差異,故聲明旨在「求同存異」。

何強調雖簽署了聲明,但他不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仍要據預算案內容決定。法官和控方質疑其理解,又問他為何不另發聲明。何指民協支持者都不會支持無差別否決,「我有我嘅理解,我又明白民協嘅支持者會明白我嘅理解」,故不覺得需再澄清,他事後亦贏得初選。法官質疑何最終勝出或因簽署了聲明,何說:「我只能夠話呢個係你嘅分析,因為選民投票可以基於好多原因。」對法官質疑不寫「溫和派」聲明,何亦指是沿用聲明標題,又認為「溫和係做出嚟嘅,唔係自己講,民協係溫和係有往續可尋」。

image02 ▲ 何啟明

何解釋「反暴政」、「打倒共產黨」等言論 稱無意推翻政府、武裝革命始為推翻門檻

何啟明本周亦花不少時間解釋選舉單張和論壇言論。就「反暴政 衛我城」單張,他指「暴政」是指政府不理會人民聲音,一意孤行實施《逃犯條例》,由得警察放催淚彈、用水炮車,港人面對強權要跨階層「Full counter」反擊;而「議會過半 民生革命」單張提「凡推倒政府的執政模式,都可謂之革命」,何稱無意推翻政府,僅推翻林鄭月娥執政模式,指林鄭政府疫情紓困措施不足,故意「撳低」港人生活、要靠政府過活。

對於論壇提「打倒共產黨」,何啟明指是「憤慨之言」、對中共無兌現《基本法》承諾的批評,又指當時很多人講了數十年,《國安法》亦未實施,他相信鄧小平稱「共產黨是罵不倒的」。何又指他無意「打倒」,解釋如憤慨時講粗口,亦屬選舉語言。而何《國安法》後沒有收回言論,因理解《國安法》前的言行不會被追究。

何亦曾指民協「唔會同呢個極權有咩嘢好傾」,何指「極權」是指港府而非中央,「中央政府唔會同我哋傾」;又解釋民協被罵「又傾又砌」多年,他要展示堅定民主派的形象,但認為政治本質仍避不了「傾」。不過何否認是表現得比實際上黃,指是「做返自己」。何亦曾提及要令立會成為政府及保皇黨「地獄」,解釋以往民主派是少數,被「熄咪、趕出會議廳」,望「建制派經歷返民主派經歷過嘅嘢」,但無意癱瘓政府。

此外,何《國安法》後受訪提及「反抗極權」,他解釋認為不聽市民聲音的政府是「極權」,而抗爭是望香港成為「更公平公義社會」、制度更回應人民聲音;抗爭方法包括支持黃店等,但他無提過要「肢體衝突」和「推翻政府」,取得民主也不代表推翻政府。法官問,兩次否決預算案導致立會解散、迫特首下台不是推翻政府?何不認同,認為「武裝革命」才是推翻政府的門檻。

何作供期間,法官陳慶偉一度表示法庭對政治無興趣,又在控方盤問時打斷指,法庭是決定法律問題而非政治議題對錯,雖案件涉政治,但不代表要深究政治。陳亦指,自己不認同何稱不聽人民聲音就是極權,但他沒有反駁何說的每句話。

何亦承認,民協曾建議使用的「立會過半、光復香港」口號是他構思,解釋民協曾在深水埗區議會過半,知道過半功用,望將區議會經驗在立會實踐;又指「我係希望回復返香港以往嘅價值:自由、法治」。

何指施德來稱否決財案不代表民協立場 無澄清因「冇諗過咁大鑊」

而就何啟明的黨友、前民協主席施德來於九東論壇提到民協會兩次否決預算案、「攬炒政府」等,何表明不認同,認為是施個人看法,不代表他和民協立場;又指兩個選舉隊伍「各自運作」,論壇前無討論。何承認事後沒有問施為何這樣說、亦沒公開指其說法不代表黨,解釋當時忙於競選工作,也知道支持者理解民協往績、「心水清」分得清二人,而且「當時真係冇諗過會咁大鑊㗎嘛」。

那民協有否討論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?何表示民協重視民生,每次均據預算案內容討論,不會無差別否決,或因「老奉」而「冇認真討論都唔出奇」。他亦曾向助理指,民協不會隨便否決預算案。

image03 ▲ 施德來(資料圖片)

劉偉聰稱無簽「墨落無悔」無提倡五大訴求 無要求除名因免「選舉自殺」

至於同為前深水埗區議員、本身是大律師的劉偉聰則表示,他對2019年的反修例運動同情、不滿《逃犯條例》修訂草案,在朋友邀請下參選區議會。他翌年年初收到不少鼓勵,開始考慮會否參選立會,並出席3月首次九西協調會議。至4月底,劉為2016年旺角衝突暴動罪成被告盧建民上訴失敗,令他更堅定參選,因認為《公安條例》的暴動和非法集結罪頗嚴苛,望入議會修訂法例。而劉原認為初選不民主,但兩名支持他的區議員改為支持另一人,他為免被視為「鬼」而決定參與。

對於名字出現在「墨落無悔」聲明書,劉指他於九西論壇前數日才得悉,但他無簽署亦無授權人簽署,至今仍不知原因,他亦不同意聲明內容。劉又認為,聲明僅指當選後會運用憲制權力,但無說明必須用哪種權力;而本土派在聲明中較平時溫和,表明只會運用《基本法》賦予的權力,或想重塑理性合法的形象,爭取更廣闊光譜的支持。

劉亦表示,他不認同也沒提倡五大訴求,指有些事是他可接受但不會參與。劉解釋對誰任特首不關心;要求撤銷控罪是邀請行政干預司法;亦認為要求特赦示威者同時要求追究警暴令他「不舒服」,應效法南非「真相與和解委員會」,讓雙方說出真相但不檢控追究;不反對雙普選但太遙遠。盤問時法官澄清,劉的立場是既不認同也不反對五大訴求。

劉最終沒有要求名字從聲明移除,解釋不想被誤以為反對五大訴求,形同「選舉自殺」,但他競選期間也沒提倡五大訴求或表示支持聲明。劉又指,事後回看當然應要求除名,但引何啟明證供稱「我哋都唔知咁大鑊㗎嘛」,主控周天行表示:「那你現在知道了。」

至於單張提「威權壓力」,劉稱是指特區政府和中央無維護一國兩制,但不是指整個政權、而是某些政策,他亦需正常運作的立法會才能修改法例。而就警方在他辦公室搜出初選論壇筆記,劉稱不知由誰準備、當時亦不知悉;就筆記提「法治已死」,劉表明「我從來不說『法治已死』」。

劉並表示《國安法》頒布後,他任國安法首被告唐英傑代表律師,亦曾研讀條文,惟檢視選舉材料後認為沒有違法,故無改變立場並繼續參選,惟他唯一沒考慮自己會干犯串謀:「因當時我只是認為自己參與初選。」

image04 ▲ 劉偉聰

兩人均無收過協調文件、理解計劃目標僅爭立會過半 不綑綁當選後行為

本案指控被告協議無差別否決預算案,以圖顛覆國家政權,不過何啟明和劉偉聰均供稱,理解否決預算案並非計劃目標,目標只是立會過半,他們無讀過戴耀廷有關「35+」的文章,也無收過九西協調機制初稿和協議文件及戴耀廷的相關訊息。

其中劉偉聰稱他不看《蘋果日報》亦不看別人Facebook,直至收到控方文件夾才知道〈真攬炒十步〉一文,對戴耀廷倡「大殺傷力憲制武器」感意外;劉亦稱自己不用WhatsApp、無收過組織者訊息,由助理聯絡,遭官質疑是「方便的開脫理由」,劉覆問時明言這是他選擇的生活方式。

就首次協調會議,二人均指戴耀廷有介紹運用否決權,劉並指戴提及要策略性投票才能勝出、亦提及九西目標議席,但肯定無提初選要綑綁當選後行為。至於有否傳閱文件,何啟明稱無,劉偉聰則沒有印象。劉亦指他會上曾表示初選可能不民主,但無人感興趣,離開時看不到任何共識達成,更像是「簡介」。

至於第二次會議,劉偉聰指他並不知情,何啟明則指會上戴耀廷曾應張崑陽要求介紹「攬炒十步」文章,提及運用否決權,岑子杰表明反對,戴就解釋「會積極運用」是「可用可不用」。惟何指戴一直主張「攬炒」,故不信其解釋,他個人理解「會積極運用」比「會運用」更積極。何又確認會議無任何書面紀錄,指初選機制等事項簡單,無需文件也可討論。

那兩人如何理解提名表格的意思?就「確認支持和認同由戴耀廷及區諾軒主導之協調會議共識,包括「『民主派35+公民投票計劃』及其目標」的條款,何啟明認為共識只是辦初選等4點,目標則是民主派立會過半,之後才爭取五大訴求。何亦指他不會用「任何」權力爭取,而是透過35+的「制衡」令政府與民主派商討。控方質疑實要用否決權的「共同武器」才能迫政府回應,何認為「唔一定」。

至於劉偉聰則曾問助理「共識」指什麼,助理稱曾問民主動力,指共識是目標議席數量、初選後再決定派多少隊出選、用電子和實體票,及要求參選人幫忙找票站。劉並理解計劃目標只是策略性投票助民主派爭立會過半,不綑綁當選後行為。法官屢質疑劉為何沒有再確認,劉強調他當時只是認為自己參與初選,最重要的是目標議席和參選名單數。

二人本周作供完畢後,原表示擬作供、同參選九龍西的黃碧雲決定不作供,料下周一由參選九龍東的前民協主席施德來作供。

案件編號:HCCC69/20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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